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使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能夠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協作,協調一致,服從全局,緊急處置,權責一致。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動按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實施,處置管轄區域內各種緊急事件。
二、自然災害的種類
自然災害包含地震、水災、雷電災害等。
三、制訂依據
主要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四、應急組織機構
(一)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行長
副組長:副行長
成員:各部室、業務團隊、各支行負責人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行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自然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員工抗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自然災害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辦公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營業秩序穩定。
6、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命令、指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救災應急隊伍,實施搶救行動;收集上報災情,維護社會穩定。同時各部室、支行還要成立搶險救災組、通迅組、交通組、醫護組等組織機構,下設組長及成員。分工負責,緊急處置。
(三)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合部主任擔任,日常事務由綜合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