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心理發展的特點及教育規律
一、兒童心理發展的特點(廣義兒童期:0-18歲)
1、順序性
如:思維的發展是從知覺—>具體形象—>抽象—>辨證,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思維發展特點。(教育啟示:不要拔苗助長。)
2、階段性、連續性
每一階段都是前一階段發展的繼續,同時又是下一階段發展的開始;前一階段中總包含有后一階段的某些特征的萌芽,而后一階段又總帶有前一階段某些特征的痕跡。
例:一二年級開始具體形象思維,但仍有幼兒期的知覺思維。
(教育啟示:善于觀察孩子,既要關注孩子現在的發展,又要為孩子下一步的發展創造條件。)
3、不均衡性
(教育啟示:關注孩子發展的關鍵期,如:孩子2-3歲是口頭語言的關鍵期,4-5歲是書面語言的關鍵期;女孩10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男孩12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等。)
4、穩定性、可變性
教育啟示:
穩定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不會馬上變,所以需要家長學會等待,需要耐心。
可變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早晚會有變化的,但是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有量的積累才有質的變化。
5、個別差異性
每個孩子有差異:每一個孩子都不是別人的復制品,都不是另一個孩子的復制品,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
教育啟示:注意認識到自己孩子的不同之處;
發現孩子的閃光點,發揮他的特點(發揮優勢,弱勢也能轉化成優勢);
不要過早的給孩子貼上標簽;
從內心深處真正去接納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