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應急預案
為加強我市司法行政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對地震災害的綜合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使地震應急工作快速、高效、協調、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統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和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保護干部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司法行政系統安全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市境內發生地震災害的司法行政系統應急行動。
(三)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成立呼和浩特司法行政系統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司法行政系統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
1.組成
指揮長由市司法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司法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