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應急處置預案
為保障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務院《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柳城縣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本地震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的指導原則:
1、地震應急工作立足于預防地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
2、根據地震震級、地震災害程度、救災規模,分為臨震應急反應、一般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嚴重破壞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損失的破壞性地震應急反應三種情況。
3、上級發布地震臨震預報后,本鎮即進入臨震應急期,發生地震后即進入震后應急期。在臨震應急期和震后應急期,鎮內應急指揮機構必須遵循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立即按照本預案采取緊急措施。
二、應急基本情況
1、應急機構:鎮機關、村委會各設民兵應急分隊,各村設民兵連、聯防隊。
2、交通情況:所屬各部門、上級駐鎮單位皆有車輛,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能滿足抗震應急征調需要。
3、通訊情況:有線、無線通訊網絡和廣播、有線電視已覆蓋全鎮,鎮抗震指揮部辦公室設固定電話:7618189(保持24小時暢通),各村委會辦公電話即村抗震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4、衛生情況:全鎮有中心衛生院1 所、村衛生站19 個。
三、地震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一)鎮人民政府抗震救災總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任總指揮,鎮人民政府鎮長任副總指揮,鎮黨政班子成員、黨政辦、鎮屬各部門、上級駐鎮有關單位、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各村黨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