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人腦對經歷過的事物的反映。人們過去見過的、聽過的、嗅過的、嘗過的、觸摸過的、思考過的、體驗過的對象及動作等,都可以在頭腦里留下痕跡,以后還會再現或回憶出來,這都是記憶現象。從信息論的觀點出發,記憶就是對信息的輸入、編碼、儲存和提取的過程。記憶是人們進行心理活動的基本條件,也是人們心理發展的基本條件。記憶在智力結構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智力活動的基礎。人的智力結構中的諸因素都離不開記憶,沒有記憶,無論是觀察、想象、思維或注意都無法進行,所以我們要加強對小學生記憶力的輔導,以提高小學生的智力水平。
小學生記憶的特點(一)小學生記憶量的發展小學生記憶量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記憶廣度和記憶保持時間兩個方面。 1、記憶廣度是指兒童在單位時間內所記住材料的最大數量。兒童的記憶廣度隨年齡的增長而不斷擴大。研究表明,學前兒童和小學兒童同時識記15個單詞,學前兒童平均只能識記3個——5個,而小學兒童平均能識記6個-8個。小學高年級兒童所能記憶的材料的數量增加較快。 2、記憶保持時間是指從識記材料開始到能對材料回憶之間的間隔時間。洪德厚(1984)對兒童記憶發展的研究結果表明:兒童記憶保持時間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延長,記憶保持時間在8歲、10歲、12歲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兒童記憶保持時間的長短還受很多因素的影響,例如,兒童是否對材料感興趣,對記憶對象的感知是否清晰,記憶對象能否引起兒童的情緒體驗,以及對識記材料是否理解等。一般而言,凡是兒童感受興趣,引起兒童強烈情緒體驗的事物,兒童易于理解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