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本廠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1.
2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72號)《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 5027-9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能安全 [2014]508號)《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大唐集團制〔2009〕47號《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江蘇省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大唐南京發電廠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2015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1.
3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企業處置地震災害突發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2 應急處置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