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災害應急預案
1、目的
為了防止施工現場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地震應急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2、組織網絡及職責
2.1由項目負責人、安全員、技術負責人、電工等成立應急小組。項目負責人任應急小組組長。
2.2統一指揮。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實行“統一指揮、組織落實、措施得力”的原則,在各級領導、有關機構以及應急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積極有效的開展對突發事件處理、事故搶險、生產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等各項應急工作。
2.3保證重點。遵循“統一調度、保重點”的原則,在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將保證將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發事件范圍擴大。
2.4安全員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傷員。
2.5項目負責人負責與醫院聯系。
3、應急措施
3.1領導小組: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