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為確保地震發生時,我校各項應急工作能夠高效、協調、有序地進行,全面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減少社會影響,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結合我校工作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周口市教育局地震應急預案》、《鹿邑縣教育局地震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升達學校處置發生或可能發生地震災害的應急處置。
(三)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牢固樹立責任之心是安全之魂的意識,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縣教育局的科學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主動權。
(四)工作原則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置”的原則,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布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動;二是地震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并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二、機構和職責
(一)升達學校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升達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
組長:皇中瑞
副組長:郝自信
成員:梁靜靜馬蘭清田素蘭王粉粉王海娟梁桂芝